建设工程(略) |
|
|
**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你(单位)在 **徐泾镇,**规划49-01地块公共绿地,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规划48-06A住宅用地,北至会旭路 建造的开工放样复验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沪青建(2023)FB(略) )的开工放样复验备案材料已收悉。根据《**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及《**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管理》规定,备案材料若符合规划审批要求,本《备案登记凭证》与《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结论单》具有同等效力。 |
若发现你(单位)提供的《**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检测成果报告书》检测数据不符合规划管理要求或开工放样检测结论意见为不合格的,本《备案(略),我局将对你(单位)启动监督检查程序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