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略)
企业基本信息
**浪涛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略)MA6H1H7L1J | 建设单位法人:黄穆彩 |
黄穆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
谷脚镇空港经济产业工业园D-4-1号地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浪涛通讯设备加工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略)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略)缆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谷脚镇空港经济产业工业园D-4-1号地块 |
经度:(略) 纬度: (略)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08 |
**环审〔2023〕2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略)MA6H1H7L1J001X |
(略)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6 | 运营单位名称:**浪(略) |
(略)MA6H1H7L1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略)MA6H1H7L1J |
**浪涛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鑫利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略)MA6GR3TQ5Y | 竣工时间:2018-11-01 |
(略) | |
(略)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略)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略)com/gs/detail/2?id=40528rD4Xy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新建 | 实际建设情况:新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GYXTW型光缆3000km和年产GYTS型光缆300km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GYXTW型光缆3000km和年产GYTS型光缆300k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着色+束管挤塑、包覆+成缆加工+挤外护套+喷码+检验:测径 | 实际建设情况:着色+束管挤塑、包覆+成缆加工+挤外护套+喷码+检验:测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区域雨水沿已建成的雨水渠自流排放至周边水环境;本项目员工如厕依托项目附近公厕,就餐由员工自行到餐馆解决,均回家住宿,生活污水依托公厕进入大坡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车间保洁方式采取清扫方式,无地面保洁废水产生;冷却用水经冷却塔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着色、挤塑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在挤塑机挤出口上方及光纤着色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共3个,风量5000m3/h,收集效率90%)对挤塑废气和着色废气进行收集后,共用“UV光解(处理效率70%)+活性炭吸附(1套,处理效率60%)”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挤塑工序有组织臭气浓度其收集处理工艺与非甲烷总烃一致,通过同一套废气收集系统后,经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 3、声环境影响 项目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禁止午间12:00~14:30时间段内采用高噪声设备进行生产活动。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和次品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废光纤着色油墨瓶、废喷码油墨瓶、废机油、废紫外灯管、废光解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临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区域雨水沿已建成的雨水渠自流排放至周边水环境;本项目员工如厕依托项目附近公厕,就餐由员工自行到餐馆解决,均回家住宿,生活污水依托公厕进入大坡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车间保洁方式采取清扫方式,无地面保洁废水产生;冷却用水经冷却塔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着色、挤塑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在挤塑机挤出口上方及光纤着色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共3个,风量5000m3/h,收集效率90%)对挤塑废气和着色废气进行收集后,共用“UV光解(处理效率70%)+活性炭吸附(1套,处理效率60%)”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挤塑工序有组织臭气浓度其收集处理工艺与非甲烷总烃一致,通过同一套废气收集系统后,经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 3、声环境影响 项目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禁止午间12:00~14:30时间段内采用高噪声设备进行生产活动。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和次品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废光纤着色油墨瓶、废喷码油墨瓶、废光解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临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由更改单位立即带走,不在厂区存储。 |
固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厂区更换活性炭、紫外灯管委外单位处置,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由更改单位立即带走,不在厂区存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根据《固(略)(2019年版)》可知,项目属于“三十三、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87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83——其他”,为登记管理的行业。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记。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于(略)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略)MA6H1H7L1J001X)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37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4、环境保护设(略)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略)(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表2 限值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 正常状况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减振、隔声 | 正常状况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作(略),基础防渗层为粘土层的,其厚度应在1米以上,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7厘米/秒;基础防渗层也可用厚度在2毫米以上的**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10厘米/秒;生产作业区作一般防渗,环氧树脂(略),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7厘米/秒;原料堆放区、成品区和办公区作简单防渗,环氧树脂漆等材料防渗处理。 | 已落实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生(略),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和次品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废光纤着色油墨瓶、废喷码油墨(略)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和次品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废光纤着色油墨瓶、废喷码油墨瓶、废光解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临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收集后送有(略)。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由更改单位立即带走,不在厂区存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定期维护、检查废气收集装置及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避免(略)。 | 已落实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厂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厂房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略)(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略)(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略)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略) |
6 | 分期建设、分(略),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